【金門豬肉製品不得寄送公告】
2019/01/07
【金門豬肉製品不得寄送公告】 親愛的顧客您好: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告,「福建省金門縣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本島及其他離島」規定,禁止攜帶「豬肉製品」,無論生肉或熟肉,依照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,開罰5萬到100萬元。 即日起託運交寄物件如有豬肉相關製品將不予受理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 黑貓宅急便 敬上